首页 简介 服务 声明 投稿 推广
首页 微商 货源 代理 营销 广告
鞋服 箱包 美妆 减肥 个护 珠宝 饰品 母婴 食品 烟酒 保健 餐饮 家电 数码 建材 家居 橱具 金融 培训 环保

北青报:机动车排污信息成“污点”有利失信惩戒

发布时间:2020-01-16 09:43:33

来源:pinpaiworld  作者:佚名

原标题:北青报:机动车排污信息成“污点”有利失信惩戒

  1月14日上午,《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请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在会上作了关于条例草案的说明。《条例(草案)》提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要求10日内进行维修并复检,对逾期未维修复检而又上路行驶的,拟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还可以暂扣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排污违法信息拟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由行政机关对其采取惩戒措施。(1月15日《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拟将机动车排污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是对征信机制建设的拓展和完善,也是对车主的有效约束,能够倒逼车主增强车辆达标排放意识,充分认识车辆排污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积极规范车辆排污行为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或部门,污点信息记录或失信惩戒呈现出泛化的趋势,不少与信用直接关联度不高的行为被纳入征信,引发舆论争议和反思——征信系统的边界到底在哪里?从表面看来,机动车排污信息与信用似乎也没有太强的“因果关系”,将机动车排污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也有陷入“信用是个筐,啥都可以往里装”这一窠臼的嫌疑,但其实不然。

  信用既包括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信用,也包括民事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的管理信用,机动车的排放信用属于后者。车主有保持机动车达标排放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同时也是车主相对于交通、公安交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一种契约责任。相关部门检出机动车超标排放的问题后,要求车主限期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复检,就等于与车主达成了及时解决机动车排污问题的管理契约,如果车主逾期未维修复检而又上路行驶,就违背了管理契约,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显然,被记入征信系统并受到失信惩戒是车主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由此来看,机动车排污信息成信用污点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失信惩戒的逻辑、原则和规律。

  机动车排放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作为大气污染重灾区,京津冀地区的车辆保有量、通行量都很大,治理车辆排污承受着巨大压力。因而,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排放的污染治理,被列为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三地在共同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共享平台,对机动车超标排放进行协同监管、联合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将机动车排污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就扎紧了治理机动车排污的制度篱笆,就能够形成多元治理、立体治理、系统治理的态势。

  如今,失信惩戒制度日益完善,其制约力、震慑力也日益凸显,人们对信用的敬畏心理越来越强。失信惩戒与其他监管执法措施并行发力,相辅相成,相互配合,对规范机动车排放、教育督促车主履行环保责任就能够起到更好的效果。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内容声明: 品牌世界网为第三方加盟信息平台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展示的信息内容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未获得品牌所有人授权的情形、 企业不开展加盟业务。本平台虽严把审核关,但无法完全避免差错或疏漏。 本平台特此声明对免费注册用户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电脑版 广告说明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