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5 08:54:06
来源:pinpaiworld 作者:佚名
原标题:武汉:继续暂停线下售楼活动 补缴社保个税不影响购房资格
继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台《关于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后,3月2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再度发布《支持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六大举措解读》公告。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关于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否开放售楼部问题,公告明确,继续暂停商品房线下销售活动,暂停开放项目售楼部。但取得复工复产批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做好恢复销售前的各项防疫准备工作。
在全市解除小区封控、恢复交通及正常生活秩序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恢复商品房销售的,应及时向辖区房管部门进行报备。同时,鼓励行业协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已取得《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通过举办网上房展会、线上营销等方式开展销售宣传活动。
公告表示,疫情防控以来,武汉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处于停工状态,严重影响了工期进度和商品房供应,企业承受了巨大的资金压力。根据各项规定,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商品房项目即可预售。
公告还指出,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当前武汉市实际,适当调整了阶段性预售措施,目的在于有序推进项目复工复产,稳定武汉市商品房供应,促进市场有效供给,努力降低疫情对行业带来的影响,确保落实好“稳地价、稳房价、稳目标”目标。
至于如何提高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效率,通知称,将适当增加拨付节点、保函政策取消签订《保函协议》、保函期限降低至6个月,将解除监管时间提前到竣工验收且已按规定足额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扩宽适用《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预支办理程序》的范围,将因疫情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存在困难或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开发企业纳入其中等一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效率。
此外,疫情防控期间,因城市封闭、企业停工停产、人员滞留外地无法返汉等原因,导致单位和个人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造成中断缴纳现象。为维护非武汉市户籍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缴纳社保或个税的,其在缓缴期内补缴仍可视为连续缴纳,补缴时限不超过6个月,即自武汉市宣布解除疫情管控措施,恢复社会正常秩序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社费或个税的,仍可视为其连续两年缴纳,其购房资格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