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6 17:02:12
来源:微商品牌网 作者:佚名
事件发生一个多月前。 5月10日,某媒体发表《陈晓再度涉足国美事件,揭露国美财务漏洞》。 国美电器认为,陈晓向媒体发表有关国美电器的不实或误导性言论,给公司声誉和经营活动造成损失。 国美称陈晓辞职违反了与国美签署的协议。
昨天,陈晓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从媒体上看到了国美的诉讼,目前正在咨询相关法律顾问商讨对策。
邹晓春:可能进一步起诉
据国美董事会授权负责本次诉讼的执行董事邹晓春透露国美告陈晓案,陈晓在辞职时与国美签署了一份协议,明确说明了陈晓在辞职时对国美做出的各项承诺。 不过,邹晓春婉言拒绝透露协议的相关内容。
邹晓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无论陈晓在什么场合发表上述言论国美告陈晓案,我们都认为陈晓辞职时违反了与国美电器签署的协议。尽管如此,他仍然发表了有关国美电器的言论。”他知道另一名记者的身份,其不实言论严重违反协议,其对国美电器发表的不实或误导性言论给公司商誉和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造成经济损失。
“我们现在提起的诉讼是陈晓违反了协议,陈晓的言论对国美造成的声誉损害可能会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进一步解决。” 邹晓春说道。
陈晓:具体情况我还不知道。
知情人士透露,一般来说,公司高管离职时,都会签署相关协议,双方都会就相关事项做出义务性承诺。 这是企业的常见做法。
当《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询问上述协议的具体内容时,陈晓表示,目前尚不清楚具体情况,需要咨询相关法律顾问。
背景资料
◎2011年3月10日
陈晓辞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职务。
◎2011年5月10日
某财经媒体根据陈晓的说法发表文章《陈晓再现国美事件,暴露国美财务漏洞》。
◎2011年5月11日
国美电器表示:“文章中表达的观点不代表公司意愿。 本公司不同意文中所列观点和意见。 公司不会容忍文中陈先生的行为以及任何其他对公司的不当言论。 真实或误导性的新闻报道,将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公司权益。 本公司明确保留对涉案文章的所有权利。”
◎2011年6月21日
国美电器公告称,近日已对陈晓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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