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5 16:02:31
来源:微商品牌网 作者:佚名
被告人杨某等人于2015年注册成立新金网科技公司,并设立“新金宝”公众账号平台。 他们在未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在平台上发布“新手价值套期保值”。 “9天保赚金”、“45天保赚金”等黄金理财产品宣称理财期限为9天至2年,年化收益率为3.8%至18.2%,并承诺保护本金和利息。
为了给平台“造势”,获得更多客户的青睐和信任,杨某对项目的盈利模式、公司团队、个人背景等进行了大量的“包装”宣传。通过在公司网站平台和公众账号上进行电话营销、派发传单进行宣传,杨还组织客户到公司进行现场讲座,以“生金”等为理念,推广各类保值黄金理财产品。 ”。 现场促销活动结束后,还将向参与活动的顾客赠送现金券、礼品等。 如果客户成为区域项目代理商,还将获得公司股权。 这使得不少投资者当场签署了投资和代理协议。
好景不长,投资者逐渐发现在“鑫宝”平台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无法赎回。 投资者慌了,纷纷来找杨。 杨先生表示,公司资金暂时无法流通,投资者可以继续等待资金提取后再提取现金,或者与他签订个人贷款协议,他保证一次性还清投资本金在一定期限内。 一些投资者无奈,只好与杨某签订了贷款协议。 但杨某并未按照约定偿还投资本金。 截至案发,杨某已变相吸收33名集资参与人存款635万余元。 除1人追回本金外,其余32人均亏损。 共计274万余元。
荔湾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在未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设立名为“金宝购”的公众账户平台,向社会公众销售“保值赚金”等理财产品,并承诺偿还本金。在一定时间内。 利息的本质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尽管部分募资参与人与杨某签订了代销协议,但协议均要求募资参与人认购一定价值的金宝定期黄金产品,并约定销售返利。 本质上也是一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法院遂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同时,追缴杨某的违法所得,并向集资参与人予以赔偿。
解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有三种方式
荔湾法院刑事庭法官李国文指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或者变相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具体行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通过非法提高存款利率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二是变相加息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三是不具备合法资格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对于第三种行为方式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论行为人是否提高存款利率,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提高,只要违反理财法规定,吸收公众资金,就是违法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犯罪。
在日常生活和司法实践中,第三种行为模式较为常见。 本案中,被告人杨某未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设立“金宝”公众账号平台,并通过百度推广、短信群发平台、电话营销、散发传单等方式向公众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偿还本金、利息或收益,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这种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官提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收入的增长,投资理财逐渐走进寻常百姓家。 但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 “保值”、“高回报”、“回本快”等投资理财项目往往是陷阱。 不要相信所谓的金融专家的投资建议。 犯罪分子往往自诩曾在知名企业、理财公司工作过黄金投资理财产品,熟悉市场、拥有专业技能。 投资团队,但实际上他们根本不具备投资理财资质,也没有获得政府监管部门的许可。 这些未经批准的所谓投资平台往往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混乱、风险不可控。 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必然会损失殆尽。
在投资理财方面,市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记得投资正规的投资理财平台。 正规的投融资平台通常是通过移动应用市场下载的,而移动应用市场上的金融App审核非常严格,需要营业执照、金融牌照、协议等相关资质文件。
虚假投资理财平台通常通过网络搜索引擎、微信公众号、朋友圈、QQ等投放虚假广告,引诱投资者到虚假平台进行投资理财。 投资者发现其投资项目涉嫌违法犯罪的,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司法机关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及时挽回经济损失。
【记者】章程
通讯员 李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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