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5 00:17:21
来源:147小编 作者:147小编
原标题:公考培训班答应“不外包退”不兑现 学员退费遇难题
家住玉溪的张女士一直在备战公务员考试。考试前,她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报了班,2022年7月,她到场了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后没有进面试,根据培训协议,培训机构应该退还培训费用,但张女士退还费用的过程并不顺利。
案例 公务员考试落榜 学员退培训费遇难题
张女士在某培训机构报名到场的“笔试+面试协议班”,培训费用为2.73万元。2022年7月,张女士到场了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没有入围面试,根据张女士和该培训机构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规定,培训机构应当全额退还这笔费用。
“审核通过之后,对方表现会在30至45个工作日内退还费用。我于2022年8月25日提交了质料,直到2022年11月25日,我还没有收到退款。”张女士说。
张女士提供的合同上写明:张女士和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线上签订了培训协议,退费事项由双方通过线上沟通。张女士没有及时收到退款,在后续沟通过程中,该培训机构曾向张女士提出分期支付培训费的建议。
据悉, 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该培训机构集中退费的情况比力多,便于年底出台新政策:分10期退款,每个月退还2700多元。
近日,记者到该培训机构看到,多位学员和家长正在咨询退费事宜。记者注意到,张女士提供的合同中写明了退费条件、退费尺度、退费管理的具体事项。合同上注明:乙方到场协议约定的考试,到场笔试、面试未通过,以及未通过调剂、递补、补录等方式进入拟录用名单等各种情形下的退费条件,符合条件的,学员即可申请退费。
释法 培训机构与学员线上签订协议建立 培训机构负担违约责任
学员遇到退费难题如何维权?上海市海华永泰(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跃敏认为,该案中,张女士与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线上签订了培训协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之规定,双方通过线上签署合同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双方的培训协议建立并生效。
双方通过线上对退费事宜进行商量,但是培训机构却以各种借口推诿不予退费。针对该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掩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建议首先可以向有关行政部分投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可以找本地教育局、本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处置惩罚;其次,可根据合同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要求培训机构负担违约责任。(李艳)
(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