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2 21:04:54
来源:闽商界 作者:闽商界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曹欣
6月13日,第二十二届“深圳(湾区)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正式启动申报,8月15日截止申报。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是深圳工业总会根据深府〔2003〕64号文件的原则和要求,首创全面推动品牌建设的公益性活动,是全国唯一由政企社研媒联手资助企业提升企业及产物知名度、美誉度的一项活动。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已连续举办二十一届,累积产生1074个“深圳知名品牌”,仅占全市企业总数的万分之四,销售额合计占全市销售总额的49.73%、纳税额占41.67%、出口额占36.69%。其中, “华为”等75个深圳知名品牌企业位列国际细分市场前三位; “迈瑞”等216个深圳知名品牌企业位列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 “20+8”财产集群占39%。 “深圳知名品牌”引起国内外大品牌的关注,沃尔玛、ZARA、AGC等先后主动申报参评。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的实践,得到国务院参事品牌建设调研组的充实肯定,上升为品牌建设的原则和要求写入国务院2012年2月发表的《质量发展纲要》;进而制订发布了全国领先的《深圳知名品牌评价规范》团体尺度,对于企业“尺度、质量、品牌、信誉”建设起到了有效的指引作用。
本次征集申报活动接纳企业自愿申报和行业协会推荐的原则,以市场化评价为基础,评价与培育相结合,不设终身制,三年一复审,不收取申报和评审费用。
申报“深圳(湾区)知名品牌”单元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在市场监管部分登记注册、合法运营五年及以上,申报对象包罗但不限于粤港澳大湾区9+2都会的企业)、拥有注册商标、质量优良、市场竞争力强(近一年销售额在7000万元以上, “专精特新”、“小巨人”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自主创新能力强、社会信用良好、履行社会责任、知名度较高等条件。
同时,根据《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措施》和《深圳知名品牌复审实施细则》规定,荣获第十九届“深圳知名品牌”称呼的企业(含第一、四、七、十、十三、十六届荣获深圳知名品牌并在第十九届通过复审的企业),迄今已届满三年,需于本届申抨击审。对于根据《深圳知名品牌评价规范》团体尺度复审通过的“深圳知名品牌”的企业,在复审认定的名单中予以保存,并同时授于“湾区知名品牌”称呼。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未提交复审申请质料的企业,取消“深圳知名品牌”称呼。
此次申报接纳全流程网上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文件。申请单元可登录申报系统(http://brand.fszi.org),选择选择“深圳知名品牌”暨“湾区知名品牌”进行申报注册,阅读申报系统使用指引,按提示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质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