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8 07:00:23
来源:微商品牌网 作者:佚名
“我孩子的老师痴迷于做微商。
朋友圈里全是广告。
这样的老师还有心教书吗? ”
“你看,早上9点是放学时间,我们也在购物群里发广告,一天发几十个帖子,老师赚钱很开心,但我们家长的心却在颤抖。”
6月29日,浙江多名学生家长拿着一叠微信截图和证据材料到乐清市纪委监委向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
接到举报后,专组会同市教育局纪委迅速行动。 经查,自2018年底以来,虹桥第二小学教师王某(党员)一直在网络交易平台从事微商活动,通过推荐产品赚取佣金。 2020年2月起,他通过微信朋友圈从事一款名为“X教授”的减肥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 王先生还利用工作时间兼职进行微商运营,一些学生家长经他介绍加入微信购物群或实际购买产品。
王某因非法从事“微商”经营活动被查处。
“原来我只是想和大家分享一些好东西教师可以做微商么,同时赚点零花钱,没想到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也影响了学校的声誉。”老师们,确实不应该这样做教师可以做微商么,我以后一定会改正错误,用心做好每一件事。 在教学工作中。”王说。
“高等教育部门有明确指示,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得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 该集团负责人表示:一方面,做微商耗费时间、精力、心思,每天在微信朋友圈发广告,教导家长如果不专心,甚至不停地收发微信,会怎么想?上课时发消息?
其次,微商的盈利方式主要依靠社交圈。 老师一旦开通微信业务,学生家长就成为微信群中的业务对象。 如果家长不购买老师推荐的产品,就会为孩子担心。 学校不受老师青睐,也没有实际购买需求。 买不买都让我感觉很累。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督促教育部门开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和全市自查自纠活动,规范教学和履职行为。教师,大力加强师德建设,推动“诚信教育”迈上新台阶。
——沉万军特别精选——
来源|乐清市纪委、市监委、中国乐清网
编辑| 郝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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